為規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行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湖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住建部關于印發〈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通知》(建房〔2011〕77號)《永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永政發〔2019〕9號)等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我縣人民政府制定《藍山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藍山縣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藍政發〔2020〕1號)。
該意見對總則、征收決定、補償、搬遷、拆除、法律責任及中心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助獎勵項目及標準等內容作了具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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